首页 > 教育培训 > 培训教育详情页

教育培训

全国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 专题研修班(第3期)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国教院教字〔20261

有关合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提升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于20263月举办“全国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第3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水平实施教育强国规划纲要,准确把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与改革重点任务。

培训主题涵盖“十五五”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品牌建设与文化打造、办学理念凝练、学校治理与领导力提升、人工智能

 

与教育、科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校本研修、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教学成果培育等,通过专题报告、分组研讨、学员论坛、名校考察等多种形式,助力中小学校长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支撑。

  • 参训人员

主要面向中小学骨干校长、书记(含副职),共招收150人。

三、培训时间

2026321日至329日,21日为报到日,29日为返程日。

四、选派要求

1.请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广泛动员、严格把关、积极组织。

2.为确保培训效果,学员参训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参训学员身体健康,无重大基础性疾病,能全程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相关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含食宿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教学组织管理费、网络课程学习费用):4600/人。食宿统一安排,双人间入住,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具发票。

2.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七、报名事宜

1.请各单位落实参训人选,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于2026310发送到报名邮箱pxzs@naea.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均以“中小学校长+单位名称”命名。

2.请围绕“十五五”学校发展规划、党建德育、内部治理、教育数字化、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与教学、家校社协同育人、校本研修等主题,在报到前提交本校典型案例至jxebjw@naea.edu.cn

3.请将本通知和附件转发参训学员,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原件由本人报到时交签到处)。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进修二部王甜,联系电话:010692488883503

欢迎查询学院有关培训信息,网址为:www.naea.edu.cn

八、报到注意事项

1.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学员情况登记表》。

2.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大街三段118大兴宾馆

3.乘车路线

北京站:换乘地铁四号线至黄村西大街下车,向东800米到兴丰大街,再南行400米兴丰大街左侧;或乘957路公交车到大兴黄村帝园商场下车,南行400米兴丰大街左侧;

北京西站:换乘地铁四号线至黄村西大街下车,向东800米到兴丰大街,再南行400米兴丰大街左侧;或乘410路公交车到大兴区医院下车,向东800米到兴丰大街,再南行400米兴丰大街左侧;

首都机场:乘机场快轨换乘地铁四号线至黄村西大街下车,向东800米到兴丰大街,再南行400米兴丰大街左侧;

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13号线换乘地铁4号线到黄村西大街站下车,向东800米到兴丰大街,再南行400米兴丰大街左侧;

4.大兴宾馆前台咨询电话:010-69242356

附件: 1.《报名汇总表》 附1.docx

              2.《学员情况登记表》 附2.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112

搜索

立德树人 教书育人

@
搜 索
热搜词:
高级检索 政策文件检索
搜索结果:
文件格式:
全部 所有格式 WORD PPT EXCEL PDF TXT ZIP
时间范围:
全部时间 一年内 一月内 一周内 自定义

结果排序:
按相关度 按日期倒序 按日期正序
搜索位置:
标题 正文 附件
关键词: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日期:
搜索位置:
全文 标题
结果排序:
按相关度排序 按发布日期倒序 按实施日期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