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外合作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对外合作主要包括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形式。开展培训对外合作,应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党组中心工作,服务教育事业发展大局为目的,并坚持下述原则: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干训事业高质量发展;突出公益属性,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注重合作各方权利义务相匹配;坚持从严管理,审慎规范发展。
一、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对外合作主要包括设立分校区、培训基地、现场教学基地、院外培训场地以及与国(境)内外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培训项目等形式。
(一)分校区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分校区建设旨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有效拓展学院办学空间和办学资源,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与相关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合作共建,并以学院为主负责管理运营的独立校区。合作期限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在合作共建协议中明确。
(二)培训基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基地建设旨在贯彻部党组重大发展任务和学院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各地优质办学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是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与相关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合作共建,并由学院与合作方依职责共同管理的培训机构。合作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协议期满,经考核评估合格,可以续签合作协议。
(三)现场教学基地
设立现场教学基地旨在扩展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是根据培训教学需要独立承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相关培训项目完整教学单元、学院按规定给予相应教学费用的合作承办单位。学院对现场教学基地不挂牌、不授权。
(四)院外培训场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外培训场地是指为了完成学院培训任务、弥补学院办学空间不足而在学院之外借助京内外社会场地举办培训项目的场所。学院对院外培训场地不挂牌、不授权。
(五)国(境)内外合作培训项目
国(境)内外合作培训项目是指学院与国(境)内外有关单位共同举办培训班的合作方式,由学院印发招生通知(包括联合印发招生通知)、颁发结业证书,合作双方共享相关收益。合作项目如出现了严重有损学院声誉和利益的行为,学院有权终止协议。
二、网络培训
网络培训对外合作,旨在加强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及其分院的标准化建设,统筹整合网络培训资源,建设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全国教育干部网络培训体系,进一步推动网络学院在全国的布局,扩大网络培训覆盖面,积极响应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培训需求,以优质的网络培训资源助力各地教育干部培训事业。学院在网络学院已开展业务的基础上,与各省(直辖市)、地市、县区教育管理部门以及各地高校,合作共建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地方教学服务中心。地方教学服务中心包括省级分院和地市(县区、高校)学习中心,分别命名为“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分院”和“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中心”。远程培训部负责地方教学服务中心的审核备案、启动授牌、运营指导、评估评价与监督检查等工作,统筹建设管理地方教学服务中心服务体系,面向全国教育系统各类对象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