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与西南大学
正式签署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1日
为充分发挥学院和西南大学各自办学资源优势,促进双方科研教学工作,本着长远合作、持续发展的基本精神,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就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合作协议。2013年1月9日,双方在教育部举行了签约仪式。教育部党组成员、学院院长顾海良,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黄百炼,学院副院长李五一和西南大学党委书记黄蓉生,西南大学副校长崔延强出席了签约仪式。学院院办、科研部和西南大学校办、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顾海良在讲话中突出了双方合作培养研究生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在培训、科研和专业人员培养方面的新尝试。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工作的推进,有利于学院教授专业发展和育人功能的实现;第二,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是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途径的新探索。研究生从类型上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突出其职业型,强调社会实践环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以培训工作为中心,培训本身就是教育实践过程;第三,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为以后更好利用各自优质资源、对教育专业型研究生批量培养提供了新途径,对于国家人才培养及教育人才培养意义重大。他认为,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发展性、创新性合作,前景非常美好。
黄蓉生在讲话中突出了双方合作培养研究生对于西南大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双方在教育学、公共管理学开展合作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这对西南大学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具有开拓性、前瞻性;第二,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是西南大学开门办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的重要举措;第三,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是西南大学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坚持内涵发展的具体体现。崔延强在讲话中强调,协议签署后,西南大学一定从招生环节、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抓好项目落实工作。
李五一副院长和崔延强副校长分别代表学院和西南大学在合作培养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学院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在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意味着学院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方面的进一步开拓创新。按照协议内容约定,春节后该项目将正式启动。(科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