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与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举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为了规范学院管理工作,加强依法依规治院,学院研究决定聘请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3月28日上午,学院与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举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约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保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潘文君律师及法律顾问刘志华律师出席签约仪式。学院办公室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为了尽快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工作,签约结束后,潘文君、刘志华两位律师与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同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同志就人力资源管理、修缮工程管理、下属企业责任义务、体育馆保险、合同管理、职工培训、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向法律顾问进行了详细的咨询,法律顾问对各类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与会同志纷纷表示,学院聘请法律顾问单位十分必要,对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帮助很大,也大大加强了学院事业发展的法律服务支撑。(供稿: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