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顾海良为学员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11月25日上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顾海良教授来院,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题,为第50期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高职第5期)学员作专题报告。
顾海良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起草过程,从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重点解读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内容和精神。同时,顾教授还结合自己曾先后担任武汉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亲身经历,与学员们交流了对“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切身体会与感受。
学员们一致认为,顾海良教授的报告既有理论研究的高度,又有实践思考的深度,对于大家厘清相关重要理念和概念、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定位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意义。(赵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