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参加第4-7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人选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教育部决定2010年底前,将2000名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轮训一遍。2009年年底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三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培训校长约600人。根据计划实施方案,现就组织推荐第四、五、六、七期参培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为主题,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新需求、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及新职业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实践、“教产合作、校企一体”的模式等内容,探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推进教学环境、教材应用、教学方式、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管理制度创新的思路与措施。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实地考察、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期10天。培训安排:(1)专题报告。邀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及相关行业部门的领导、知名职教专家、职业学校名校长做专题报告;(2)实地考察。到北京市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和有代表性的企业考察,重点了解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建设的做法;(3)交流研讨。组织政府、学校、企业参加的论坛和对话,研究探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和模式改革创新的重点问题。
三、培训对象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各地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参培校长人选。参培校长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各地汇总后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我司师资处。各计划单列市参培人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各地要高度重视战略专题研究班人选的推荐和组织工作,把组织校长参加培训与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培训机构: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六、培训时间:
第四期:6月10日至6月20日
第五期:6月21日至7月1日
第六期:7月7日至7月17日
第七期:7月19日至7月29日
七、培训经费:培训费用由派出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孙萌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邮 编:102617
电 话:010-69222733 69248888转3311
传 真:010-69243185
电子邮箱:bm2@naea.edu.cn
2.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师资处
联系人:李新发 刘宏杰 郭春鸣
地 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 编:100816
电 话:010-66097046 66097715 66097233
传 真:010-66020434
电子邮箱:moeszc@moe.edu.cn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