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精神 坚持民主集中制
学院制定“重要会议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近期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重视加强制度建设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求,院党委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认真听取、吸纳教职工和各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为更好地推进学院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上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经反复听取意见、多次修订,日前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通过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重要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贯彻中央精神,重视群众意见,及时制定制度管权力、反腐败、抓作风。一直以来,院党委在研究议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过程中,非常重视贯彻中央和部党组有关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来自各部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本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一条意见大家提的比较多且相对集中,即广大教职工提出在研究议定学院重大发展战略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重要工作时,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充分保障大家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性、规范性和透明性。院党委十分重视这些意见,要求院办在去年党委换届后即开始起草的“议事规则”基础上,充分吸纳中央精神和群众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将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整改落实内容。为确保所定制度规范、严谨、专业,牵头部门在草拟制定过程中,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材料收集和学习准备,共收集整理并查阅学习了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政策文件、相关规章制度等20余份,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充分开展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和有关高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发扬民主,反复修订,从开始起草制定到最后审定实施,历经多次修订,每次修订完成后充分发扬民主,深入部门、深入教职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所定制度内容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议事规则”内容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规范了会议类型。总则中明确指出,学院重要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院长专题办公会、书记专题办公会和学院工会会员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6种会议。二是规范了会议内容。明确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学院建设发展“三重一大”事项中需要特别研究、议定的事项,以及涉及全院教职工重大利益调整议题的重要会议。院长办公会是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对学院建设发展“三重一大”问题及行政管理、培训教学、科学研究、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的重要会议。党委会是学院党委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要求,研究决定履行党章及党的文件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不断推进学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会议。院长专题办公会是院领导对学院行政管理、培训教学、科学研究、后勤服务保障等某个重要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的工作会议。书记专题办公会是院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或对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某个重要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的工作会议。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学院行政负责人同教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会议研究关系学院重大发展战略问题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三是规范了决策原则。明确各种会议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按权限决策和民主决策。强调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深入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各种不同会议按照各自议事范围、权限进行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决策中发扬民主、平等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决定。四是规范了会议程序。明确了各种会议会前、会中、会后工作开展。为确保各种会议会前准备充分,强调在会议材料准备阶段,参会领导和有关同志要对材料进行审阅,如对审阅材料有实质性不同意见,所议事项暂缓上会研究。会中研究讨论阶段,针对不同意见,要认真考虑,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并经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复议。明确干部选任等重要事项采取票决方式决定,票决时参会人员到达到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会后阶段强调对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明确院办全面负责学院督查日常工作,明确专人定期检查落实议定事项执行情况。院内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五是规范了议事范围。根据不同会议职责定位,采取整体描述和具体罗列相结合的方法,对议事事项范围作了准确界定,确保各种会议层级清晰、衔接合理,所议事项既合理区分又互为补充,浑然一体,操作性强,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抓落实。
早在“议事规则”制定之初,院党委即明确提出,规则制定要多次上下,广泛听取各部门、教职工意见,反复修订完善,确保大家了解制定过程,熟悉规则内容,为以后的有效实施打好基础。为此,“议事规则”于年初初步草拟完成后,历经了大半年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学院重要事项均按照“议事规则”要求以不同会议形式予以研究议定,效果良好。一是确保学院重大发展战略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重要工作的研究议定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做到有章可循、会议议定,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二是充分保障了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确保了权力运行的公开性、规范性和透明性;三是统一了思想,促进了团结。重要事项决策前充分发扬民主,历经多次上下,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小道消息少了,怪话牢骚话不见了,有效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团结,形成了合力;四是进一步促进了班子互信、团结。会议讨论坚持民主、平等原则,围绕主题大家畅所欲言,做到有不同意见建议谈在当面,增进了班子团结互信,有效维护了班子的权威。
在试运行基础上,根据院党委要求,牵头部门及时将各方意见建议,尤其是大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吸纳进规则中,并根据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意见,再次对“议事规则”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议事规则”的印发实施,对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进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议事原则,切实提高学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执笔人: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