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院党字〔2026〕10号
2026年03月11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教育部直属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学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学院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干训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学院建设,为推动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习教育工作。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彭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学院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学习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听取学院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雪明负责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有力有序推进学习教育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学习教育工作。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认真推进部门和支部学习教育。学院学习教育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二)成立工作专班。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成立学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从学院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党政办、纪委办、机关党校办(宣传中心)、人事处、财务处、教务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抽调力量组建专班,承担学院学习教育的日常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学院党委请示汇报。
三、工作安排
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学习教育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把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一)学习研讨
学习内容方面,认真组织学院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注重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学习安排方面,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读书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上率下、作出表率。“七一”前后,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为学院全体党员讲专题党课。学院各基层党组织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开展深入学习研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本党支部范围内讲专题党课。学院培训管理部门牵头在学院相关主体班次中安排学习教育辅导课程或相关内容,对参加学制1个月以上班次的学员,组织安排其开展学习研讨、查摆和整改问题。学院团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通过交流研讨、调研实践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学院科研智库团队和教师充分发挥研究优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开展深入研讨。
(二)查摆问题
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带头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对照部党组巡视、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反馈的问题,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学院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带动部门和支部党员干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
(三)整改整治
学习教育集中整治与学院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学院深化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学院党委加强统筹部署,组织带动各部门、基层党组织逐一对标对表,针对查摆检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狠抓整改落实,定期跟踪问效,持续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四)建章立制
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议事决策规则,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完善常态化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机制。强化制度审查核查,组织开展深入查找学院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深入推进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强化履职用权监管,强化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同时发力,激励学院党员干部在以高质量干训服务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中奋勇争先、挺膺担当。
(五)开门教育
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出席各类主体班次开班式和结业式、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工作调研、参加支部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征求学院教职工、学员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意见建议。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服务谋划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结合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学院年度重点工作,聚焦教育强国建设和学院改革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集体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学院事业发展以及服务学员学习成长、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学院各部门、基层党组织深入了解部门和支部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部门和支部工作实际与岗位职责,主动承担部年度工作要点及学院年度工作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检视整改的重要方面。年底召开2026年度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时,把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党性分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学院党委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专班认真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学院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落实直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职责。学院纪委加强对各部门、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学院党委将适时邀请直属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及党建联络员对学院学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将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重点任务、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学院巡视整改以及深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等结合起来,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坚决防止“两张皮”。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将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三)强化宣传引导。学院宣传中心牵头做好宣传工作,在学院官网开设学习教育专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和部党组部署要求,发布学院学习教育进展成效,精心设计打造学院宣传展板等特色宣传阵地,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按照教育部有关安排,工作专班认真梳理总结学院学习教育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通过《教育部简报》、“教育部微党建”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渠道报送。要严明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学院各部门、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及时报学院党委。
中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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