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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

院字〔2019〕11号

2023年11月24日    

  为贯彻人才立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思想,以教学研究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学院教学研究、行政管理、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大力营造激励人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为学院干训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就今后五年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院队伍建设现状

  学院核定事业编制180人,目前现有在编教职工151人。在编教职工中,按性别结构,男76人,女75人;按人员类别,领导班子成员5人,行政管理人员39人,教学研究人员58人,服务保障人员41人,驻外人员8人;按学历层次,博士49人,硕士30人,本科47人,大专及以下25人;按职称结构,正高级15人,副高级40人,中级40人,初级7人;按专业结构,管理学类56人,教育学类32人,法学类20人,文学类12人,哲学类5人,经济学及其他17人;按年龄结构,60年代75人,70年代44人,80年代26人,90年代6人,教职工平均年龄46.11岁,其中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8.20岁。另外,学院还采取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多种用工形式,聘用社会人员368人,以弥补用工之不足,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

  近年来,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逐渐加大各类高学历、专业化人才引进力度,教职工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等逐步得到改善,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学院教育干部培训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教学研究人员所占比例偏低,只占学院在编教职工的38%左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机构,学院缺少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对教学研究、行政管理、服务保障各支队伍建设缺少分类施策,后备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对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人员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学院队伍建设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立院、人才强院”战略,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为依据,着眼于学院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教学研究人员队伍建设为重点,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培养锻炼为基础,以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改进各类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实现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懂培训、善管理、勇担当、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管理与改革、教育干部培训等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和教学名师。同时,注重发挥学院兼职教师、参训学员、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相关专家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不在岗的教师队伍、不在位的管理队伍、不在编的工作队伍,为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及其他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学院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一)素质能力整体提升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职员工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职员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和“善于学习研究、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具有用学术讲政治水平”的好教师。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力争使学院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今后五年内有明显提升。

  (二)队伍规模适度扩大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今后五年内学院各类人员规模适当扩大。到2023年,学院编制内人员规模在170人左右,每年计划补充8-10人;社会聘用人员规模在400人左右。

  (三)队伍结构更加合理

  进一步优化岗位结构,形成适应学院发展的人才队伍结构,到2023年,在学院编制内人员中,教学研究、行政管理、服务保障三支队伍人员数量,大体上分别占在编人员总数的50%、30%、20%左右;进一步优化学历结构,到2023年,力争使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人数占全体在编人员总数的70%左右;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今后五年,要不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和选拔力度,使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稳步下降;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加大引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教育管理等研究领域的专业人才。

  (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面加强学院教学研究、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办公室、人事处、科研部、教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成立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挂靠学院人事处,负责关注教师职业发展与培养锻炼,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兼任中心主任,人事处、教务部、科研部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中心副主任,并牵头负责三个工作小组的工作任务。其中人事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培养锻炼提供支持,教学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师的培训教学、学科建设及专业发展提供支持,科研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师的智库建设、课题研究及科研规划提供支持。中心成员由三个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工会、教代会相关代表组成。

  四、学院队伍建设主要举措

  (一)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评价教学研究人员素质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加强以忠诚、奉献、求实、创新、严谨为核心的师德建设。研究制定学院教学研究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规范;加强新进工作人员入职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学研究人员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在学术委员会下设师德师风监督小组,加强对教学研究人员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大力倡导诚实有信、踏实治学精神,坚决防止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学术诚信记录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干部选任、奖励资助、人才评选、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二)不断提高教学研究人员专业素养

  1.建立健全教学研究人员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

  有计划安排教学研究人员完成半年以上借调或挂职锻炼;广开渠道,有计划的选派教学研究人员出国(境)培训进修或访学交流,力争使副高职称以上教学研究人员均具有国(境)外访学、研修或培训经历;设立教师发展基金,资助教学研究人员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除完成规定的培训、教学和社会(服务)工作以外,教学研究人员每年至少应有1项相应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调研咨询报告、院级以上课题等)。

  2.努力提升教学研究人员专业素质与能力

  学院根据中央和教育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干部培训需要,实行新课程开发立项制度,每年开发新教学专题,充分调动教学研究人员参加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坚持开展教学观摩、业务学习和集体备课,定期举办教学能力培训班,加大对教学研究人员课堂教学能力培训力度;更新教学培训理念,大力倡导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以及研讨式、参与式、交流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不断创新教学培训方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完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估教学培训效果,强化教学培训评估分析和结果运用;探索建立专家督导评课制度;完善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明确评选流程与规则;继续开展“培训者培训”,加大对院内专兼职教师、培训管理人员培训业务能力及爱训乐训专业思想教育力度;在课题、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培训研究工作支持力度,为打造学院在国内外培训品牌提供理论支撑。

  3.加强年轻教学研究人员的培养锻炼

  制定学院加强智库建设的意见,加强教学及科研咨询团队建设,大力支持年轻教学研究人员勇挑重担;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2名年轻教学研究人员借调或挂职锻炼;面向年轻教学研究人员设立科研启动基金、科研咨询资助项目,培育一批优秀年轻教学研究人员;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完善授课审核审批程序,积极推动年轻教学研究人员上讲台;探索建立兼职教师助教制度,选派院内年轻教学研究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助教,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对年轻教学研究人员的传帮带作用。

  4.实施“清源学者助力计划”,培养造就若干教学和学术名师

  每年设立20万元的“清源学者助力计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四个一批”等国家高层次人才、国家重大科研咨询项目学术团队的带头人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优先安排访学进修,支持领衔举办学术活动,在建设学术梯队方面给予其政策倾斜;着力培养师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力争在五年内培养造就2—3位知名教学和学术名师。

  (三)重视加强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利用学院网络培训平台,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对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管理技能、业务知识、文化修养、制度政策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每五年至少轮训一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员的岗位需要和特点,通过轮岗交流、专题研修、业务培训、国内外进修、借调挂职、学习考察、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实施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养锻炼,提高行政管理及服务保障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懂业务、善管理、精干高效的管理及服务保障人员队伍;根据教育部党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院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积极争取和推动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拓展管理干部上升空间;鼓励教学研究人员合理流动,充实到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积极承担学院教学科研任务,并落实相关待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院公开招聘制度,严把入口关,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队伍综合素质和学历层次。今后五年,新进编制内人员应以研究生为主;继续修订完善学院全员聘用实施办法,鼓励引导教职工轮岗交流及合理流动;持续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努力提高服务保障人员的技能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院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院外兼职教师是学院办学的重要力量,是学院不在岗的教师队伍。修订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设立学院干部培训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学院兼职教师师资库,坚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适中、注重时效原则,选聘在国内外影响大、理论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著名企业家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并为其创造机会,更多地参与学院的培训教学和科研活动,充分发挥其学科引领、人才培养的指导作用;建立兼职教师考核评价及动态调整机制,在千名师资库中,每年应保证不低于200名兼职教师上讲台,同时兼职教师的更新率每年应不低于20%,以保证学院培训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有选择地聘请国(境)外政要、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逐步提升学院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重视加强聘用人员骨干队伍建设

  要更加重视聘用人员骨干队伍建设,以更好地发挥其在学院办学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学院实际,适时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建立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正常增长机制;严把入口关,进一步提高聘用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今后在社会招聘的管理岗位人员应以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应以专科以上学历为主;严格招聘程序,今后录用聘用人员均要实行公开招聘,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用人部门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统一报教育部人事司审核批准;严格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实行部门与学院双重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

  (六)建立健全学院荣誉表彰奖励制度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院荣誉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各方面表现突出、为学院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是为学院争得重大荣誉的团体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以充分发挥其价值导向与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委对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学院姓党的基本原则,强化党委对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突出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质量建设;创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文化引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职工队伍。

  (二)进一步加大教职工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力度

  学院今后在年度预算中,专门安排30万元的职工培训专项资金、50万元的教师发展专项资金和100万元的科研智库专项资金(含出版基金),并随着学院事业发展需要追加调整,以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开辟专门场所,为教学研究人员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提供活动空间。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学院各部门尤其是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学院队伍建设总体要求,明确各自职责,细化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将学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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