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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值班规定

2023年11月24日    

  根据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更好的规范中心值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和地点

  1.值班人员由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由中心副主任以上人员带班。

  2.值班地点原则上在各值班人员办公室,办公室无法住宿的,由前台负责安排值班地点。

  二、值班时间和解决处理问题的方法

  1.值班时间为工作日16:30至第二日早上8:30和节假日期间全天。

  2.解决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程序:

  (1)遇有重大活动中心应安排两名以上人员值班;

  (2)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处置、解决发生的各种问题;

  (3)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中心领导后再解决处理;

  (4)凡属正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首先与该部门经理协商后再处理;

  (5)重大紧急情况可越级直接向院领导和中心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

  (6)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值班人员应对各值班点、工作场所加强检查和巡视,预防各种问题的发生。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1.负责解决协调中心所发生的一切问题;

  2.负责值班期间中心工作的有关安排;

  3.负责对工作场所、值班点的检查和巡视;

  4.负责对安全运行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5.负责解决、协调各部门的相关事宜;

  6.负责对住宿员工的管理;

  7.协助中心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重大活动的布置和安排等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2.无特殊情况不得找人替班;

  3.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按程序及时解决处置,不得拖延;

  4.值班时要认真负责,加强检查和巡视,确保值班期间的安全运行;

  5.各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中心值班人员要保持与各部门值班人员的联系;

  6.各部门要认真管理、安排好各项工作,中心值班人员一般不参与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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