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无线局域网管理办法
院字〔2017〕17号
2023年11月24日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校园无线局域网(以下简称“校园无线网”)的使用管理,保障校园无线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无线网由图书信息技术部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校园无线网服务对象为本院教职工、外租单位工作人员、来院培训进修学员及各参会人员。
第四条 为保证校园无线网的正常运行,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无线设备。发现私自架设无线设备影响校园无线网正常运行的,图书信息技术部有权提醒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园无线局域网认证准入办法(试行)》,用户需通过认证后方可接入校园无线网。
第六条 校园无线网网络标识SSID为“NAEA”和“WXNAEA”。其他SSID均不是学院无线网络,图书信息技术部不提供技术支持,学院亦不负责。
第七条 用户使用校园无线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定、安全保密制度规定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图书信息技术部有权停止对其服务并采取进一步措施。
第八条 校园无线网设备为学院财产,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
第九条 本办法由图书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