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职责
院字〔2018〕38号
2023年11月24日
为明确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具体行为、工作任务等,就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明确如下:
1.工程建设工作是学院后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为工程建设项目常设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学院可视情另行成立工程建设项目专门机构为项目管理部门。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3.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强化守法意识,严格纪律要求,建设廉洁工程。
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学院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指示和要求。
5.负责学院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造、装修、维修等)的可行性论证、规划编制、申报文件的起草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及采购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审计等单位进行沟通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8.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施工管理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经费预(结)算和审计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整理与存档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